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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0-06-02访问次数: 字体【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为增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省畜牧兽医局制定201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农业部和省里要求,制定本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管理机构、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市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省、市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4-5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各市要根据农业部和省里制定的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4-7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工作准备阶段

  (一)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根据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二)确定考务人员

  工作任务: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按照《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要求,选出符合条件的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考点主考、考点副主考、巡考员、机要员、监考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各考点办公室要将选定的考务人员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

  时间安排:2010年4-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在网上报名。考区、各考点和报名点按农业部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

  (二)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省畜牧兽医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组织考点办公室落实具体考试地址、设置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试地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局。

  (三)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并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五)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考区、各考点严格按照《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要求做好试卷的接收、运送、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六)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七)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八)发放考试成绩单

  工作任务:考区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考试成绩单,下发各考点,由各考点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九)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向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考试合格人员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放至各考点,由各考点负责将资格证书安全发放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局将全省执业兽医考试情况汇总后上报农业部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0年2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网上报名:7月10日至7月24日
 地址:http://www.cvma.org.cn
 现场确认时间:8月2日至8月13日
 确认地点: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

 领取准考证:10月8日至10月15日
 考试时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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