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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工作


2011-12-05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五项措施,着重抓好屠宰检疫工作。

  一是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屠宰检疫规程,依法在定点屠宰场(厂、点)按照法定的检疫范围、检疫规程实施检疫。

  二是严格按照规程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和记录登记,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三是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严格实行屠宰场检疫员派驻制度,加强对动物进场的查证验物,严格宰前检查、同步检疫、耳标回收、产品标志加封、无害化处理、规范出证等环节的监管把关。

  四是严格检查生猪屠宰企业的“瘦肉精”检测记录和凭证,并做好监管记录。根据屠宰企业出具的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报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是积极开展屠宰环节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结合商务、公安、畜牧兽医等六部门开展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全市屠宰环节监督抽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屠宰检疫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出场动物产品安全。

               (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孟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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